韦俊律师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14512200910444868
18977771300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二楼商铺F205
韦俊律师,南宁网络诈骗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2016年4月7日最高法公布了最新的毒品犯罪司法解释,其中针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情节严重情形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情节严重;情形;;其他毒品数量大;情形以及;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情形,下面由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刑法》第347条其中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说到的;情节严重;是指:
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刑法》第347条和第348条其中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说到的;其他毒品数量大;是指:
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等苯丙胺类毒品、吗啡一百克以上;
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
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
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哌替啶二百五十克以上;
氯胺酮五百克以上;
美沙酮一千克以上;
曲马多、γ-羟丁酸二千克以上;
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
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
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
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
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
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我国《刑法》第347条和第348条其中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说到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是指:
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等苯丙胺类毒品、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芬太尼二十五克以上不满一百二十五克;
甲卡西酮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
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
哌替啶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
氯胺酮一百克以上不满五百克;
美沙酮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曲马多、γ-羟丁酸四百克以上不满二千克;
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可待因、丁丙诺啡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阿普唑仑、恰特草二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
咖啡因、罂粟壳四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
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此外,在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过程中,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用于掩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种类的认定,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在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造成执法人员死亡、重伤、多人轻伤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
误食含毒品食物该追究谁的刑责近日一则新闻引起关注,一男子吃拌面尿检呈阳性,从这起新闻看,涉事的餐厅要不要承担刑责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依据我国《刑法》第144条的相关规定,涉事餐厅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6-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下面由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相关知识。
法条链接:《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相关知识介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区别
两者在犯罪客体、主体方面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地方,但有本质的区别: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往食品中掺入的必须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后者在食品中掺入的原料也可能有毒有害,但其本身是食品原料,其毒害性是由于食品原料污染或者腐败变质所引起的。
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前者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刑法第144条所规定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后者是危险犯,只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才构成此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食品中掺入的原料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所掺入的原料不同。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食品中掺入的原料也可能有毒有害,但其本身是食品原料,其毒害性是由于食品原料污染或者腐败变质所引起的,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往食品中掺入的则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